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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修改单(征求意见稿)发布
文献:《砖 家》2020年7月 总第44期 返回索引
添加日期:2020/7/10 16:01:54   浏览次数:618   文章来源:   作者:

 

各有关单位:

 

  为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,完善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,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改善,我部组织起草了国家环境保护标准《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(征求意见稿)》《石灰、电石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(征求意见稿)》《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 296202013)修改单(征求意见稿)和《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 315732015)修改单(征求意见稿)。根据《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》,现就标准征求你单位意见,请研究提出书面意见,并于2020522日前反馈我部(电子文档请同时发送至电子邮箱)。标准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(http://www.mee.gov.cn/)“意见征集”栏目检索查阅。

 

  联系人:大气环境司王浩

  通信地址: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

  邮政编码:100006

  电话:(01065645579

  联系人: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标准研究所王宗爽

  通信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

  邮政编码:100012

  电话:(01084915203

  传真:(01084926394

  电子邮箱:wang_zs@craes.org.cn